把玲玲还给我……还给我……”程振飞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哭了起来。手刃仇人也减轻不了他心中的苦闷。
“条子来了,老大快跑!”
随着比啵比啵警笛声,几个互相搀扶着的人匆匆跑了过来,看见巷子里的情景,众人明显都呆住了。
“还楞着做什么?快把飞仔扶起来!”“老底”急叫道,挣扎着站起,“带上飞仔,我们闪!”……
元朗一间村屋。
身上裹满绷带的程振飞呆呆的望着房梁出神。准确的说,他现在不叫程振飞,而应该叫“陈正飞”,外号“大飞哥”。
是的,他穿越了,两斤伏特加外带十几颗摇头*丸,他就从2013年的大陆某南方城市穿越到了1988年的东方明珠桐箩湾。
这算什么?骗子!大骗子!
他的目标是回到拍电影之前与自己心爱的妻子双宿双飞,可现在算什么?88年!天呀!曾玲玲才刚出生!这种后悔药吃来何用?他要的是时光倒流,不是灵魂穿越。
灵魂穿越也还罢了,可为什么偏偏穿越到一个黑社会成员身上呢?就因为两人的名字读起来比较像么?老天爷,你太儿戏了吧。给他一个普普通通清清白白的身份不行么?脑袋中装有往后20多年的经历,不需要多好的身世,谁都能活得多姿多彩,唯独他这个该死的“大飞哥”……难搞呀,穿越过来十分钟还不到,一条鲜活的生命就了结在他手中。
究竟是那个长得象仇人的叫作大B的打手倒霉,还是他程振飞点背?
他分不清,不知道现在该哭还是该笑。这个玩笑开得有点大了。
手刃“仇人”后,旺和一票散兵游勇架起他和“老底”狼狈逃窜。而他与大B扭打时挨了几刀,失血过多加上悲伤过度,当时就晕了,不知道怎么的被几人救了下来,安顿在圆朗的一间村屋里。第二天才醒来,无数纷乱的属于身体原主人的记忆拼命的钻进脑袋里,于是又晕了过去,等再次醒来,他就明白了一切。
他宁可不明白。这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