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很复杂,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把烂在肚子里的秘密讲出来。
四个人沉默着,谁也不再说话,吃肉的吃肉,愣神的愣神。
天色蒙蒙亮,阴云和雾气下的大山宁静、沉厚,处身森林之中,却分毫也感觉不到夜的安静,因为散布在林中的游尸从来不会停止游弋,不会停止猎杀血食,它们干枯的肚肠好似一片沙漠,强烈的渴望血肉的滋润,永远无法被喂饱。野兽和禽鸟,时不时就会被惊动,四处逃窜。
因为关海鹏和王薪都受了伤,身上血腥味重,不多时就引来游尸围攻,他们只得起身出发,继续赶路。
走了不到半个时辰,突然,有枪响远远传来,声音虽然微弱,但依稀能听得见,枪声比较密集。
“手枪、步枪、机枪……至少有十几杆枪!”
王薪对枪声十分敏感,竖起耳朵听了须臾,兴冲冲的道。
关海鹏喜出望外,道:“八成是大队长他们,他们活下来的人数不少啊!”
黄婉闻言,轻哼一声,“他们能活下来,还不是因为那只人面狼王被宋小弟和我打疼了,专门跑过来攻击我们,给了他们逃跑的机会。”
关海鹏毕竟老成持重,冷静下来后,喃喃自语道:“也不知道他们正在对付的是什么角色……”
此言一出,众皆色变。
他们之所以逃得这么急,一方面是为了逃开尸狼群,另一方则是为了追上其他生还者。十几杆枪,十几个人,与这样一股力量汇合,穿越森林,找到车子,乃至回到白鹤城,成功的机率势必大增。
只不过,那些人正在对付的未必是游尸群,抑或尸狼群,万一是那匹强得离谱的人面狼王,贸然前去的话,相当于自找死路啊。
前番那狼王不知为何被意外惊走,四人万幸保住了性命,若是再遇上的话,幸运之神会不会再度垂青他们,可是未知之数。
宋芒开口道:“不如先过去瞧瞧再说!”
“走吧!”
关海鹏显然也是这么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