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别重逢,能够团聚实在是天赐鸿福,不如随我去老王头家的酒肆,我赊点酒菜,我们不醉不归。”刘秀才拉着刘少的袖子,软蔫蔫地说道。
刘少心中却是一阵酸楚,他扶住了刘秀才的肩头:“父亲,一点猪头肉烧刀子你都要去赊,这些年想必是吃了不少苦。既然不醉不归,那么就一定要喝好酒吃好菜。这镇上谁家的酒菜最好?”
“金员外家的松鼠桂鱼~~~”刘秀才脱口而出了半句,慌忙捂住了嘴。
刘少一阵大笑:“既然父亲都知道,那么还有什么不好意思呢?我们这便同去。”
刘少拉住刘秀才的手腕,内息一运,那脚步变如同疾风般奔驰向前,那街道上的行人只感到疾风拂面,一道模糊的影子瞬间从身边掠过。
不到三分之一柱香的时间,刘少便来到了镇上最大的一家酒楼,金玉满堂阁。
酒楼的分为两部分,前面是一间二层的楼宇,装修得金碧辉煌,而这后面的大院子里,住着金老虎一家人。这间华丽无比的酒楼,小镇的村民们却是消费不起的。都是前往武当山烧香敬道的游客们,路过此处光顾。虽说生意不算红火,却因为价格昂贵,每年都能挣上不少的银子。
刘秀才虽然听说这里的松鼠桂鱼人间一绝,却从来没有进来品尝过。眼看那金子招牌在阳光下晃得刺眼,他更加没有胆量了。
“我们还是换一家吧。”刘秀才往后退了一步,却被刘少拉住了。
“既然来了,自然要不醉不归,儿子这里多的是银两,父亲不必担心。|”刘少笑了笑,硬是将刘秀才拉进了酒楼。
只见柜台前站着两个身高体壮的店小二,刘少暗中留意了一番,这两个店小二不仅目光锋锐凌厉,连太阳穴都高高隆起,显然是江湖上的练家子。而最为不凡的是,是柜台里坐着的那个穿金色丝绸大褂的胖子。那胖子虽然眯着眼睛在打瞌睡,但呼吸声却均匀有力,左手按着的算盘,竟然是纯金打制。
|“二位想要吃点什么?”其中一个店小二缓缓走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