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请求。”
原告律师又问:“你是怎么把产品运到省城的,我希望,你能提供运货渠道的证明。”
这可是没想到的问题,也不可能有。
余丽丽不知该怎么回答。
辩护律师说:“我请求法官驳回原告方的提问。这是企业的秘密,不便于公开。”
原告律师说:“法官,这个非常重要,如果,真是从外省运回来的产品,一定会有运输记录和付款凭证。”
辩护方说:“我认为,这已经不重要了,即使我的当事人提供了运输记录和付款凭证也否认不了,她与省商业公司一样,都是受骗者。这只是原告方企图转移视线,开脱他们管理不善的借口。”
法官对原告说:“你应该拿出更有利的证明。证明当事人主观欺诈,证明假冒大白兔是江市糖厂生产的。
原告律师说:“我们请求对小精灵的产品进行化验,如果,他们的配发与假冒产品的配方是一致的,就可以证明,江市糖厂就是假冒大白兔的厂家。”
原告方抛的这个问题是致命的。
“可以接受这个请求。”法官问,“拿出这个配方需要多长时间?”
原告律师说:“明天就可以。”
辩护律师说:“必须由三方代表同时参与。”
虽然,思路还敏捷,但已经让人感觉到底气不足。
再次休庭。
“为什么要化验我们的产品?必须提出抗议。”总工程师第一个反对。他想得比原告律师还多一层,“如果,查出我们的产品渗有不是人吃的东西,这比假冒还严重。”
张建中也吓了一跳,只惦念假冒了,却不知道还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本来,还想表扬鼓励一下余丽丽在法庭上的表现,遇到这节外生枝,哪还有心情?
“能不能拒绝法庭化验?”
辩护律师哪知道这些,仅是配方与小精灵相符就够他呛的。
“怎么拒绝?”
总工程师说:“不是要三方派代表参加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