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干这事苏任也是经过考虑的。十几岁开始杀人,这在后世绝对难以想象,但是在大汉朝,平均寿命不到四十岁的时代,十几岁结婚,十几岁做父亲,十几岁杀人,似乎也不是什么大事。
“你杀了几个?”苏任问霍金。
霍金嘟囔着嘴:“二哥不让我去,苏凯刚出去了一趟,现在二哥和来福去了。”
两人正说话,冷峻和来福回来了。两人都穿着黑衣,淡淡的血腥味随风飘进来。尽管他们很小心,衣服上还是带着血渍。一头扎到火堆边,拿过装水的皮囊,仰头一阵猛灌。冷峻喝完交给来福,来福也不嫌弃,放在嘴里就喝。
“行了,人都回来了,咱们就回去吧!”苏任起身拍拍屁股:“来的时候接到消息,事情已经成了,就算神仙下凡也无济于事,在这里蹲了三天,也该回去了,小金子去叫老黄回来,记着,走的时候把这里收拾一下。”
出了院门,一匹马从巷子口冲了过去。借着驿馆的灯火还能看清,骑马的是驿丞。一个迎来送往的驿丞,能有这样的骑术的确不多见。霍金连忙抓起弓弩。
苏任伸手按住:“不用了,也该让皇帝知道了,要不然会有人起疑心的。”
驿丞的马一闪而过,钻进黑暗中,只留下一长串马蹄声。几个人按照计划好的路线,找阴暗的角落,巡逻兵卒少的街道走,来来回回的穿梭,走走停停。直到后半夜才辗转回到家里。回到自己的屋子,苏任伸了个懒腰,外套还没脱下,就听见了敲门声。
“谁?”
“先生,宫里的内侍来了,陛下召您!”
“等着!”
麻利的脱了外袍,披在身上,又脱了鞋,松开整齐的头发,光着脚打开门。门外刘高挑着灯笼,身后站着一名内侍。这内侍是建章宫的,苏任见过,好像叫什么刘吉庆。上了年纪,皱纹对垒,平时就跟在皇帝身边,不苟言笑,无论对谁都是一本正经,哪怕在刘彻面前也一样。
苏任连忙行礼:“老内侍来了,在下失礼,请勿见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