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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我来当队长(3 / 5)

无聊了,还要和一些自己并不熟悉的人共同完成任务,那就更加的无聊。

“大叔啊。”桑藜苦笑着看了林迹一眼,说:“你认为我们会有选择的余地吗?我们现在的身体状况要求我们按时注S抗病毒疫苗,否则我们就会变异,光凭这一点,我们就只能任人摆布啊。”

这是个让所有人都非常气闷的话题,曹笛不爽的瞪了林迹一眼,就好像是林迹让大家被人控制一样,粗声粗气的说:“我来当队长,经过两次实验之后,我的力量达到了人类所不能达到的高度,现在这种状况,力量决定一切,所以我是最合适的队长人选。不服气的话,我们还可以投票。”投票的话,他有个死党张铭,耿梦瑶也是和他组队很长时间的人,在这里的10个人里,他们无疑是人数最多的一伙,他要当队长,也有这个资格。

林迹不在乎谁当队长,而他自己也没有这个兴趣,如果曹笛自认为他的力量强大到可以保护整个小队,那就让他当队长好了。但是刘明哲却不太买账,虽然他之前的伙伴都死光了,可他还是直言不讳的说:“肌R发达力量强大就可以当队长了?什么逻辑!你的力量再强大也不可能单挑一只守食者,也就是那种体型膨胀的变种丧尸,要想当队长,需要足够冷静的头脑和计算分析能力,我认为这里除了我,没有谁更合适。我之前带的小队最开始有6个人,中途仅仅死了一个,都是依靠我的精密计算才让大家活下来,虽然最后一战比较意外,但我仍有信心带领现在这些人活到最后。而且要比力量,我也未必就比你差。”

“那就试试看好了。”曹笛冷笑了一声,手撑着桌子站了起来,比起林迹刚见到他的时候而言,曹笛的身材似乎变得更魁梧了一些,尤其是四肢非常的粗壮,那种皮坚R厚的样子就像游戏里那种血牛型玩家。林迹想象着给他弄一身铠甲和重盾的话,他就是顶在队伍最前面的那个人,但平心而论,林迹也并不认为这样的人适合当队长。林迹记得刚见到曹笛的时候,他才170公分出头,瘦而精干,现在这个变化,老实说林迹很不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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