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成了古铜色,从没负过重物的肩膀已是痂痕累累,原来胖胖的手如今老茧重重,脸上风霜重重,乍一看怎么也是年过五十的老汉了。
但他还得每天出去拼命,不然家里人就得饿死。
推开家里的篱芭门,便闻到了一股香气,他抽抽鼻子,居然有红烧肉的香味,心中大为奇怪,自己每天挣得钱能买到一家人吃的米再加上一点小菜就不错了,怎么老婆今天居然买了肉?使劲地抽抽鼻子,不错,的确是红烧肉,这是他以前懒得吃的东西,但现在,却是想吃而吃不到的。
几步窜到屋门口,房门大开着,三个孩子坐在饭桌前,眼巴巴地瞅着饭桌上的菜肴,桌上不仅有红烧肉,还有鱼,今天的菜品着实丰盛,可是相比起以往,又算得了什么,看着几个孩子的贪婪的模样,他不仅大为心酸。
“当家的,您回来了?”妻子笑意盈盈地迎了上来,自从家道败落之后,很少看到妻子的笑容了,今天这是怎么啦?
指了指桌子,“这是?”
妻子赶紧道:“当家的,您来朋友了,这是您的朋友出去买来的。”
随着他妻子的说话,黑暗的角落里站起来一个人。油灯放在桌子上,里面光线太暗,金贵居然没有看清楚屋角还坐了一个人。
“您这位朋友看我们可怜,不仅买了好些肉,鱼,还有几十斤米粮!”妻子小声地道。
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自从家道败落,昔日的朋友早就没了踪影,亲人?除了屋里这几个,还有吗?看着从屋角走出来的汉子,金贵眨巴着眼睛。怎么也想不起来自己何时有这么一个朋友了?
“金大哥,我是杨二啊,您认不得我了?当年在翼州的时候,我租种了您家几十亩地呢!”来人拱手笑道:“承蒙金大哥厚道,当年的佃粮收得极低呢!”
金贵看着这个自称曾是自家佃户的人,实在想不起来了。
“金大哥。要不是在集市上看到嫂子买菜,真正想不到您竟然落到了这一步田地,这可叫我怎么说呢?”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