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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浩躺在马车里,还没等出了长安城,就再次昏了过去。再醒来时,发现自己正躺在一间土屋里,身上盖着一床破旧的棉被,那棉被也不知有多少个年头了,异常的沉重,压得他都有些喘不过气来。
正当王浩纳闷这是什么地方时,门帘一掀,穿着一身粗布麻衣的金燕儿,端着一个大号粗瓷碗走了进来,碗中装的是金燕儿精心熬制的瘦肉粥。
金燕儿虽然穿的是粗布麻衣,但就是这么简陋的衣服穿在她身上,依然让人有一种清秀绝伦的感觉。王浩见她这个样子,也是心中赞叹:“这个小妮子,等长大了,不知道要迷死多少男人。”
金燕儿一进屋,就见王浩醒了,顿时又惊又喜,连忙将粗瓷碗放在一边,扑过来抓着王浩的手,眼中含着泪笑道:“大哥,你终于醒了!”
王浩微笑道:“我早就说了,我死不了的。对了,这是哪里,我昏迷多长时间了?”
金燕儿抹了把眼泪,说道:“这里是长安不远的小村子,当时你昏过去了,马车又太颠簸,我就只好在这个小村子安顿下来,让你养伤。从那晚到现在,已经有五天了,我还以为你醒不过来了呢,吓死我了!”
王浩笑道:“好了,你看你又哭又笑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精神病呢。”
金燕儿奇怪地道:“精神病?什么是精神病?”
王浩一不小心顺口说出个现代词汇,只好搪塞道:“就是傻瓜的意思。对了,外面的天气怎么样?若是有太阳的话,把我搬出去晒晒太阳吧。”
金燕儿被王浩岔开了话题,连忙道:“对对对,我怎么把这事忘了?前几天你昏迷不醒,无法运功,现在你醒了,自然要多晒晒太阳。不过,在晒太阳之前,大哥你还是先把粥喝了。”
说着,将那个大号粗瓷碗端了过来。王浩正感到肚子空落落的呢,见到煮的稀烂的瘦肉粥,顿时咕噜咕噜地叫起来。金燕儿微微一笑,坐在了王浩身旁,一勺一勺地喂给他吃。看着金燕儿那小心翼翼,又满是欣喜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