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
我装做大惑不解的样子,直到盯的他浑身不自在了,才神秘的问:“你那痔疮不是好了么?干吗还去?”
当假愠的神态才攀上他的脸,我知趣的闪身跳开,正好躲开他下面踢来的一脚。
“哈哈哈哈…….!”我大笑着,不过任谁也看出我是故意弄的这么夸张,然后突然停顿,一声不吭的向前走了。
我仿佛听到2001轻轻的叹了口气,然后紧走几步,说:“你说吧,咱们去哪儿?”
平时的我,早就骂他:也不想好去哪儿就叫我之类的话,可现在,我只是看了他一眼,又抬头看了一眼天,说:“天高云淡,春意盎然,咱们……去酒吧。”
“好”他没有笑,也没反对,就那么简简单单的说了一个字。
于是,我知道,他一定知道我的心情……
坐在“阳光谷”酒吧的最里面,昏暗的灯光下,我把玩着手中的“黑方”,目光却盯在右手食指的银戒上,在昏暗的光线下,反而闪耀着丝丝柔和的光亮。
“你戒指带在这手上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就是觉得戴在这个指头上好看点。”
“没感觉,我觉的很难看啊。”
“难看?那你好好看看。”我握着她白暂纤细的手,放到她的眼前。手掌里的感觉是温柔,象是握住了阳光下的溪水。
她静静的看着,然后轻轻的低下头,在我的手被上,轻轻的吻了一下。
我回忆着那个甜蜜的时光,还清楚的记得,和她说的戴饰物的见解。
“亚洲男性带金饰一般不好看,因为本身缺少粗旷的美,远不如黑人戴着显的有魅力。亚洲人多是细腻温柔,所以应该戴纯银或白金,戴黄金就象是暴发户。”
她笑了,说:“没看出你对首饰还有研究啊,呵呵。”
听到她带着有一丝怪意的笑声,我笑着辩解:“哪里有什么研究,以上仅为个人观点,如有问题,盖不负责。”
2001开口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