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能够申请到那个套间的男性学生必须各自组织起一场舞会,在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周末。但太可惜了,他的速度不够快,虽然他是在得到录取通知书后的第二周就交上了宿舍申请表,但已经排到了第一百多位。
“你觉得他会放弃吗?”别西卜悄悄地问。
“怎么会?”撒沙说:“舞会对于每个大学生来说也算是一门必修课。”
“他看着我们的时候,眼睛就像小鹿斑比那样闪闪发亮。”别西卜喃喃地说:“我很担心我们会变成这门必修课最重要的参考资料之一。”
“你要告诉我你无法应付这个?”他金头发的兄弟毫不留情地说:“你是想告诉我,格兰德的四年里,每个夜晚你在和某个漂亮的女孩一起做功课吗?”
“那是两回事,”别西卜反驳道:“做猎人与做猎物的感觉可是天差地别。”
“那就把它当成必修课的作业吧,”撒沙说:“给室友。同学以及教师们留下一个孤僻自闭的印象那就是不及格了——另外,我们都不擅长这个,”他叹了口气,他,还有别西卜,更加精通于策划一起争斗、劫案或是谋杀,却始终很难。嗯,怎么说呢,像个正常人那样沉溺于狂欢与酒精之中,因为对身份敏感的他们来说,这可能是致命的。
于是最大的问题出现了,一个永远冷静。理智而强悍的领导人,无论是在球场上还是战场上,那都是许多人求之不得的,那么,舞会上呢?更遑论舞会的组织者了。
他们会学着去做的。但在此之前,还是作为助手和观摩者先在一边好好看上一会吧。
既然如此,连同酒精一起,被视作吸引女孩的小礼物也就没什么可抱怨的了。
计划中,别西卜将会进入曼彻斯特的橄榄球队,他的分数没有撒沙的高,但格兰德在他入队的三年里,蝉联了三次冠军,他得到的不是录取通知书,而是邀请。
曼彻斯特有个死对头,各方面而言,都是,最突出的一点就在于橄榄球赛,每年的大学校际联赛它们都会碰到一起,那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