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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致富。他们可都是豁出去了。干成了,就是大叠一入骨的钞票。没干成的就算自己倒霉。
其实这绑架是犯法的,绑匪也知道他们所谓的“梦想”一旦成真。那就是严重犯罪,是罪大恶极、没有翻身希望的罪行。
尽管这样,但绑匪们依然似乎并不为所动。还总说什么要回报总会有风险。哪有做强盗的肯定不会被抓呢?
也是,既然要当一回绑匪,那他就应该明白有吃肉的时候就得有挨打的时候。
而这些人都是对打工很不屑。都是一些好逸恶劳、不愿吃苦而企图通过不法手段走捷径赚大钱的人,而也正是这样的人占了绑匪的绝大多数。
应该承认,不少绑匪是所谓的“三无”尹、员,经济上属于低收入人群。但是我们大家都知道,中国的穷人是最具有忍耐性的,最安分守己的,这从封建时代开始就有了。
所以说那些绑匪和他们本身所处的阶层并没有直接联系,也就是说绑架案件的形成,主要还是犯罪分子自身原因。当然我们也不否认我们国家的经济正在起步阶段,矛盾比较多,比较容易引发绑架。
其实,从田年代在上海发生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起绑架案后,绑架风险就逐年增加了,绑架犯罪也正在从单个犯罪向团伙犯罪、有组织犯罪演变。要知道”懈年全国就发生绑架劫持人质案件起”昭年口起。慨年旧起,到了呕7年就增加至羽起了。
事实上,在广东、福建、淅江等东南沿海省市的媒体上,绑架案早已成为法制报道的重头新闻,而绑架案赎金也越来越高,往往高达几十万、数百万甚至上千万元。撕票杀人也常常见诸报端。
在临葬月,乐清县的一对农民郑乐芬夫妇合谋组织了所谓的“民间金融互助会”这两位连小学文化都没有的农民,在资金稀缺的80年代中期。就控制着上亿元的资金。
而也是在啮年,“抬会”被取饰后。在乐清县引起了一场巨大骚乱。
会员急于向中小会主索回会款,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