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排了专人看护那些美国罪犯,避免他们跑了。
贝小明开始改进一些模具,作为公益学校和大明楼的建筑材料。
等他把这些模具做好,生活垃圾的承包合同也可以签订了。
合同内容是:贝小明从垃圾处理厂能拖走多少生活垃圾,就给他多少生活垃圾,不限数量,但是每隔十天都要接受环境局的检测,如果沙漠厂的污染超标,这合同将立即作废。
生活垃圾不收取他任何费用,运输费由他自己承担。
合同意向是完全根据贝小明的要求来的,并且沈省长还告诉他一句话,如果他的成效显著,以后城市里的生活垃圾就全部直接拖到沙漠厂去,由政府出运输费用。
这可是省去了贝小明一笔大支出,不过也是相对的,他要是把生活垃圾处理好了,同样节省了政府一大笔支出,每天城市生产千吨以上垃圾,几个垃圾处理厂根本处理不过来,亏了不少钱不说,污染也在持续产生的。
签订了合同,请好了垃圾车司机,直接拖到沙漠厂就行。
想到运输这件事,贝小明不禁有了一个想法。
沙漠厂离L市有300公里远,总是开车来回,实在是会耽误很多时间,如果做一条高速通道,这时间不就节约下来了吗?
一条300公里长的高架桥!耗资起码上百亿,通到沙漠厂那鸟不拉屎的地方,政府是肯定不愿意出资的。
可贝小明愿意出资,他的钱是多的用不完,一条高架轨道,那是能给沙漠厂带去很大的方便和利益。
又找了沈省长谈了谈这个事情,这次他就没有一口答应下来了。
这条高架桥的距离很远,涉及到两个市,还涉及到省长、市长、规划、建设等各个方面,沈省长一个人是没办法做主的。
答应贝小明这件事他会去进行开会沟通,十个工作日给他答复。
两周时间能有答复,贝小明已经觉得很庆幸了,有关部门的工作效率之差,他不敢恭维,幸亏是有沈省长在其中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