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气喘吁吁地跑到公司,竟然没有迟到,想想还得多亏今天撞到的女孩,正是她让我在众人的鄙视中获得了力量。
我是一家小公司的底层业务员,本来我是想做一个商人,成功的商人,就是可以在商界呼风唤雨的那种。因此,从小我就把索罗斯、巴菲特、史玉柱等人作为自己的偶像。读书时也特喜欢读些有关成功学、管理学之类的书籍,希望有一天能得偿所愿。可是事与愿违,因为我学习并不认真,我不小心考上了一所二流,不,也许是三流的大学,学了一个自己并不上心的专业,浪费了几年光阴,混了张文凭,然后进了一家不入流的公司,做了一个衣领有些发黄的所谓的白领。
衣领发黄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收入太少,女朋友撑不下去离开了我,没有女朋友帮我洗衣服,自己又懒得洗,常常是三四天换一次衬衫;二是个人财政状况实在困窘,估计比希腊还差,老是濒临破产,连果腹都是有上顿没下顿,如今连房租也付不起了,一拖就是两三个月,又哪来的宽裕资金添置新衣服呢?仔细想来,连上次买衣服是什么时候都记不得了。
说这么多,其实现今的一个流行语就可以概括了:“**丝”。可是仔细想来,“**丝”好像也比我高了不少,据说好多**丝也有自己的座驾,虽说常常是低端车或是二手车什么的,但至少比我这个每天要靠自助低碳环保健身的11路交通工具上班的要强多了吧。好在咱租房的位置不错,虽说地处偏僻的郊区,但离公司却也只有两三里路之遥,每天上班时一阵小跑就到了。可是今天我不能小跑了,得疯跑,原因是昨晚忘了调好闹钟,睡过了。
我首先往四周看了看,见里面小办公室的门还关着,估计我们部门的那个肥猪经理还没有到,便松了一口气。把包向办公桌上一扔,然后端起水杯,来到咖啡机前,准备冲杯咖啡。
“崴哥早!”前些时候刚进公司的张立明一见我,老远地就和我打招呼。这小子业务能力不咋样,待人接物却很有一套,见谁都一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