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一千一万,欠她一条命的男人可就这一个。
我无力地看着他,他的眼神也很无力,他当然比我更了解战局。我听见他说:“老婆,明天我们去红螺寺好不好?我想出去透透气。”他心存侥幸,他希望菩萨在负了他一千次后,放自己一条生路。他是爱我的。算了吧……我低头忧郁地想,没有理会他的触摸和热吻。
就在我把喷香的鸡粥端到他面前,催他快吃,好去红螺寺的时候,手机在卧室里狂响。他脸色煞白,我的心脏象抽筋一样的疼。他紧紧地握了一下我的手,仿佛在给我和他自己勇气。他接了:“哦…我是不干了…不为什么…在外面找活呢…现在回不来…好。”好?夫妻两个敲定了什么?把我这个外人放在一边。眼泪大颗大颗往滚落在饭碗里。我又不争气地说了一句非常第三者的话:“你马上要回去?”
他端起碗:“不是。吃完饭再走。”
:“你不可以说你回不去。”
:“她说马上要见我。说我没在家里住。连肥皂都没动一下。”
那又怎么样?哪条法律规定一个男人不可以变心?何况当初并没有心?他没有,她何尝又有?他就是她的一堆垃圾,垃圾固然是垃圾,但是绝对是她的垃圾,不能让任何人捡了去,而且万万不能宝贝似的捡了去。
如此两天黄鹤一去无消息。我的男人卷着铺盖卷和他的发妻双双地回了东北?还是两人在床头握手言和,把我权当露水蒸发掉了?这是,那是,反正是他怀抱琵琶就另想别弹!我直直得躺在床上,水米不进。哎,对于这个男人,我重仓持有,深度套牢,现在恨什么,怨什么都晚了。
第三天傍晚他终于打电话来,语气很急,压低了声音,说那个女人不吃不喝地整整跟他吵了两天。内容四年一贯制,你不忠,你对我不起,你看招。
:“你现在能出来看看我吗?”我不关心他们,只关心我们。我要他出现在我面前,看看我有多惨。但是他今天不能。不能的原因是她不让。她是有权威,她对他的所有权是法律承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