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瞬即逝。
我推掉一切逛街、聚会、吃饭,拼了命的珍惜和他在一起的时间。好象我生命中的其他一切忽然都被抽空了,只剩下等待。等他干活儿,等他下班,等他来牵我的手。写到这里,我下意识地看一眼自己的手,停了下来,很小,很白。那是他当年啧啧不已的。他的手呢。我不用努力就回忆起了他欣长的手指和掌心的温度。一时有点记不清那句话,是相濡以沫,莫若相忘于江湖呢,还是相望于江湖呢?
到现在我还清晰的记得有个不算热的下午。我们通了一个小时的电话,他说他单脚着地依着巴台接电话,腿有点发麻。我说:“我是不是很唠叨?”
:“不,我喜欢跟你说话。我十年说的话也没有一天跟你说的多。不是不想说,是没有人说。”
:“我明白了。你就是古代的一种兵器。”
:“什么兵器?”
:“剑!”
:“我是贱,我喜欢耳朵被你虐待。”
:“好,晚上再虐待你。现在你干活吧。”
:“行。”
我放下电话,玩弄他送我的剪刀。那把剪刀为他赚了不少钱,却一分也没攒下。他说什么都没意思,攒钱还有什么意思。可是遇见我就后悔了,有钱多好。我说好啊,你在暗示我是个爱钱的女人。他摸着我的头发说:“阿梓,你是个美好的女孩子,我想把一切美好的东西都给你。而钱呢,是必须的。”忽然手机又响了,是他,他说他想见我。
:“啊?那怎么办?”
:“你下来。”
我高兴得发狂,奔下楼,看见他站在那里,表情象个彷徨的少年。他解释说那是因为我是他的初恋。唉,郎君啊,你何苦用这个不吉利的字眼呢。我完全不介意恋字前面是不是有个美如残荷的初字,只希望它大红大绿,俗里俗气的修成正果。
:“我明天休息一天。可以陪你一天。”但不是一整天。我有些心燥,我得禅定。
他一大早来敲我的门,我当然是逃班在家。这是他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