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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是发挥他的特长,偷鸡摸狗。于是,大家发觉自己在义正言辞的斥责他后,放在抽屉里的钱包里的大钱100块总会被人抽走;挂在外面的衣裤也会莫名其妙的失踪;甚至放在包里的衣服也会不见,好笑的是,他连内裤也不放过。人们回忆起来,这些怪事发生时他都在场,而这个狗杂种对此处之泰然。
有人亲眼见他在阴雨天把一条裤子拿去,他在此之前和裤子的主任有过一点小争执。至于肥皂、拖鞋什么的,他简直是见什么拿什么,一样都不放过。大家在骂他卑鄙无耻,心理变态之余对他也加强了防范。可还是让他两次得了手,这次他偷的是本专业书。牙签仔之所以偷他,是为了给主人造成损失。
书是从图书馆借的,如果遗失罚五至十倍。这条规定有时不尽合理,你即使千方百计,小心翼翼的保护它,可小蟊贼,如牙签仔之流,顺手牵羊把它给顺了,或是存心报复,岂不是给人添麻烦,所以只要照价赔偿就行了,若非珍贵图书,顶多两倍,否则,人在承受心理压力的同时还得承担经济损失太不公平,而小蟊贼就会趁机在一边窃笑不止。
牙签仔为了这次计划,可谓蓄谋已久。他考虑到如果书廉价,赔不到多少钱,可不便宜对方了。那天,这位同学在图书馆自习,随身带着这本专业书,牙签仔悄悄尾随于后,当同学离开书桌去透口气时,他趁机拿走了这书。以后,他又装作没事,坐到另一层楼去自习,后来又觉得不保险,别人把他外貌、衣着一对,他岂不是就现了行吗?所以他把书丢在放卫生洁具的厕所隔间里,自己溜掉了,下定决心,死不认帐!这个黑皮寡瘦的家伙心肠如此狠毒,真是少见。
这本书让同学赔了二百多块,开始图书馆要罚二十倍,好说歹说,才只罚了十倍。那同学一学期的生活费没了。起初,他也想买本同类书,可找来找去,找不着!而牙签仔把书卖给了收废纸的,乐了好一阵。同学大骂:“这个挨千刀的贼。”他居然厚着脸皮,在一旁帮着出主意。也真做的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