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赴天津加强海防事务。《南京条约》签订之后,赛尚阿不得不撤防回京,后调户部尚书、步军统领等职。)
督察院左都御史贾祯(贾祯(1798—1874)原名忠祯,字艺林,号筠堂。黄县城西九里贾家村(今龙口市东江镇贾家)人。清咸丰年间武英殿大学士。出身官宦世家。1825年(道光五年)中举人。次年,会试进士,殿试第一甲第二名,授翰林院编修,不久擢升为侍讲。
1836年(道光十六年)入值上书房,教授皇六子,晋升为侍讲学士。后任詹士府少詹事、内阁学士、工部右侍郎、户部左右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
大理寺卿刘旭升(《清史稿??卷一百一十五??职官二》:大理寺卿,初制,满员二品,汉员三品。顺冶十六年并定为三品。康熙六年复故,九年仍改定正三品。少卿,初制,满员三品,汉员四品。顺治十六年并定为四品。
康熙六年复故,九年仍改定正四品。俱满、汉一人。其属:堂评事,初制四品。顺治十六年改七品。康熙六年升五品,九年定正七品。满洲一人。司务□司务,满、汉各一人。左、右寺丞,初制,满员四品,汉员六品。顺治十六年并定为六品。
康熙六年升五品。九年仍改定正六品。满洲、汉军、汉俱各一人。左、右评事,汉各一人。笔帖式,满洲四人,汉军二人。卿掌平反重辟,以贰邦刑。与刑部、都察院称三法司。凡审录,刑部定疑谳,都察院纠核。狱成,归寺平决。不协,许两议,上奏取裁。并参豫朝廷大政事。少卿佐之。寺丞掌核内外刑名,质成长官,参纠部谳。评事掌缮左、右两寺章奏。
顺治元年,定满、汉卿各一人。少卿满洲一人、汉二人。乾隆十三年省一人。满寺丞一人。正五品。康熙三十八年省。汉司务二人。十五年定满、汉各一人。左、右寺正,正六品。满洲、汉军、汉各一人;左、右寺副,从六品。汉各一人。
康熙三十八年省。堂评事,满、汉各一人;康熙三十八年省汉军一人。左、右评事,汉各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