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伙。偷袭的话,我们占优势。不抢白不抢。”
“你这么相信自己的耳朵?那可是一公里的距离。”
拜托别用那种质疑的眼光看着我好不好?我们这些战士的个人能力可不是灰谷里那些打惯了集团作战的军人可以比的!想要在东部瘟疫当一个独行侠,鹰的眼睛、狼的耳朵可都是必需的,不然很可能走不出三步就被人宰了吃掉了。
再加上我那熊的力量,豹的速度……嗯……只差一套牛仔装了……
“没问题,就是有能力出众到可以躲过我的侦测的盗贼……”我瞟了她一眼,没有把话说完。
“好吧。”法丽斯站起身来扭了扭腰,检查了一下绷带有没有松动的迹象,才将长剑搭在肩膀上悻悻地道。
“抹上你的毒药,亲爱的。”我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灰尘:“我们要用最快的速度送他们上路,半死不活是很折磨人的。”
“你这个恶魔。”法丽斯一脸古怪,笑骂着隐去了身形。
如果两个体质堪比巨龙,力气堪比憎恶的哨兵抱定了在灰谷的森林里偷袭的主意,去打劫一票一眼就知道是刚刚才上战场没多久新人,甚至还在他们的必经之路上安放了三、四个小小的陷阱……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伏击一个,冰冻一个,飞刀爆头两个,最后一个则是连人带枪生生的被法丽斯从中劈成了两半……一点悬念也没有的战斗就那么结束了,甚至让我有一点想打哈欠的感觉。不过战斗这种玩儿命的工作吗……还是简单点好……
意外的是,我们除了在对方的尸体上补充了给养和药品之外,还搜出了一封信。我和法丽斯对视一眼,便将那封信拆了开来。
“给左拉姆海岸的部落营地去的信。”我稍稍浏览了一下内容,解释道:“只是交代了一下现在部落方面的攻势情况,战歌氏族已经突破了林中树居的防线,在阿斯特兰娜东方的伊瑞斯湖畔建立了前哨站……你觉得我们有必要送这封信回去吗?”
“没有。”法丽斯想也不想就答道:“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