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厘米,生有锋利鹰喙和爪子,非常善于捕猎。雄性的鹰长了一身宝蓝色的漂亮羽毛,用于吸引异性的青睐,因此这种鹰就被称为蓝鹰。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鹰族人就和蓝鹰结成了亲密无间的伙伴,而他们也因此被称为鹰族人。按照鹰族人的传说,他们的祖先其实就是鹰,是老鹰下蛋给孵出来的,现在这种蓝鹰就是血脉相通的亲戚,是不能分离的。
鹰族人的生活离不开蓝鹰,蓝鹰是捕猎的高手,它们飞翔在高高的天上,锐利的鹰眼扫视着大地上的一切,一旦海里的鱼儿浮到了水面,蓝鹰便会如同闪电般高速俯冲下来,强健有力的鹰爪一下子就能将鱼抓出海面,然后将鱼带回到部落交给自己的主人。蓝鹰也善于捉拿巨鼠,虽然巨鼠的个头很大,但蓝鹰还是能用鹰爪紧紧地扼住巨鼠的脖颈,然后再用钢刀一般锋利的喙啄破巨鼠的脑袋,使其当即毙命。然后,蓝鹰会飞回主人那里发出鸣叫,主人就能去把死鼠捡回来享用了。
巴塔尼亚人来到东洋群岛后,他们也相中了这种神奇的蓝鹰,于是他们就用一些不值钱的小玩意儿来和鹰族人交换,比如一双旧皮鞋,一面小镜子,一把小刀等等,鹰族人爱吃糖,巴塔尼亚人就用许多廉价的糖块来交换。很多鹰族人为了得到这些前所未见的稀奇东西,便忍痛割爱将自己的鹰送给了巴塔尼亚人。这些鹰被带到首都蒂涅尔之后立刻身价百倍,成了那些爱炫耀的有钱人家追捧的宠物,很多富贵人家的子弟都以自己有一只上等的蓝鹰为荣。不过说来也怪,这些鹰在鹰族人手里矫捷迅猛、生龙活虎,但是到了巴塔尼亚人手里就变得没精打采、蔫头巴脑,也不爱吃喝,往往没有一两年就死了。
尽管如此,一只品相好的蓝鹰在蒂涅尔的市场上还是能卖个不错的价钱,因此达克分队长和加特尔上尉看到蓝鹰之后感到非常兴奋,他们看着蓝鹰在远处盘旋,似乎要降落,便急忙纵马过去。跑过去一看,果然,那只鹰落在了一块岩石上,在岩石旁,有一个年轻的土人正在忙碌着,他费力地击打着燧石生了一堆火,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