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雪茄的烟灰,缓缓起身,猛地将雪茄按在他脸上,而后气急败坏道:“上帝之手都是你这种蠢货吗?你知道这种人才意味着什么吗?”
孔武有力的黑人助理,面对手无缚鸡之力的史密斯,丝毫不敢反抗,甚至都不敢运转体内力量,抵抗雪茄的高温。那火红的烟头,灼烧得他的皮肤滋滋作响,散发出一股难闻的焦臭味。
只是黑人助理没有丝毫动容,仿佛烧得不是自己的脸一般。
按灭了烟头,史密斯闷哼一声,狂热地手舞足蹈道:“经脉理论,原来,经脉理论竟然这么神奇!如果研究成功,那就是人类进一步进化的蓝图。该死的,应该是少了什么关键点,我一定要得到这个宝贝。”
“那该怎么办?博士,不如我出手,把他带走?”
史密斯不屑地看了他一眼:“既然华夏人,已经意识到了他的重要性,你认为他们不会保护他?更何况,这种有民族气节的华夏人,吃软不吃硬。带一个心有怨恨的人走,他会全心为美利坚服务吗?”
“上帝之手,有无数方法,让一个人老老实实听话。”
“蠢货,你的脑子里全部是精.虫吗?这次回去,跟你们头说,换个聪明点的来。和你在一起,真是拉低我的智商。”
这充满侮辱性的话,让助理眼中凶光疯狂跳动,却不敢有半点造次。他眼前的老头,可不光是一个科研人员,更是美利坚最神秘的,共济会的第十三级成员,这种人物他惹不起。
史密斯鄙夷地看了他一眼,给他一万个胆子,他恐怕都不敢碰自己一根汗毛。
“那博士,下一步我们该怎么办?最近已经有陌生人,在四周窥探。为了你的安全,华夏不宜久留。”
“他们敢动我吗?”史密斯不为所动,稍稍沉吟一番,眉头一皱道:“不过也是,我们再华夏呆太久了。要尽快回实验室,进行经脉理论的实验。走跟我去见见林栋,然后就回国。”
“是!”
助理低眉顺目地点头,加快脚步跟上史密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