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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茫黄沙的旷野里,这发动机声传的格外远,外面的顿时停住了脚步,他们低声商议片刻,立即转身向来路奔去。
格伦举枪瞄了瞄,发现身边的舒畅并无表示,他无声地放下了枪。
“怎么回事?”舒畅还在愣神:“汽车声又不是大炮,他们怎么跑回去了。”
格伦眯着眼观察那两位跑回去的阿拉伯人,这两人边跑边挥舞手大声嚷嚷着什么,而发动机声,琳达的欢笑声盖住了对方的话音,只看到两人嚷嚷完后,那队阿拉伯人立刻掉转方向,向远处奔去。
“无人出迎”,格伦轻声回答:“这井有主,我们该有向导;远方来客,却无向导出迎,所以他们必须回避。”
明白了。
格伦的意思是:按规则,应该有位向导带领舒畅一行来到水井,在另一只驼队来到水井时,这位向导应该出迎,并向对方说明身份。
沙漠里人迹罕至,随便找个地方埋个人,也许一千年都不会被人发现——在这样的瀚海中找一具尸体,比大海捞针容易不了多少。故而,几乎所有的沙漠商队,都有兼职做劫匪的癣好。这么做也恰好达到了垄断商路的目的。
如此以来,沙漠的危险就不止是黄沙、干渴、迷路……等等了,那最大的危险来自两条腿的人类,白天言笑盈盈的伙伴,夜里可能会爬起来割断你的脖子。在漫漫黄沙中,他们连掩埋都懒得做,风、沙自会完成后面的一起——这就是所谓的“沙漠迷路”。
所以,在沙漠中与人打招呼,其危险性要远高于在中国救护警察他妈。在中国救护警察他妈,中国法官不过是把你变成“彭宇”。虽然成了罪犯虽然倾家荡产赔偿,可你毕竟还活着。但在沙漠向陌生人打招呼,你却有极大的可能成为“失踪人口”,人间蒸发。
舒畅的目光投向了水井。
英国人在地时候给水井砌了个井台,现在井台上更扣了一扇厚实的铁盖,原先,有三把大锁锁住了井盖。不过舒畅是谁。那是苍蝇飞过也要折下一条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