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
舒畅若有所思,伸出一根手指,止住了迪伦的话头:“你等等,我刚才突然想起了什么……来马达加斯加之前,你说这里尚未有血族势力,可我们刚才看到的是什么?我以想这座岛的人口,远不足养活一位亲王,他来这儿干什么?”
“是啊,这正是我疑惑的”,迪伦也沉吟未定:“我们的存在是一种特殊状况,阁下不依靠鲜血而生存,图拉姆只是个血婴,食量很小。我们采购一舱血浆,足够他一年食用。
那人派头很大,十余位血仆,他来这里干什么?这里地广人稀,北部是重山峻林,茂密的热带雨林,许多地方从没有留下人类的脚步——我听说,这个国家的动物志、植物志都处于未确定状态,由于原始森林难以进入,这里有很多物种从来未被发现。
他们到这里来干什么?探险?我不知道哪位血族会对这点无聊事感兴趣。看猴子?可血族怎会热衷于发掘新物种?”
“那个人——那个人身上的血腥味如此浓厚,我不认为安采拉纳纳这座城市的居民够他食用——弄不好,这里会出大事。一旦这里兴起腥风血雨,我想,无论是魔岛还是秘岛都不会容忍这种事出现,他们会蜂拥而至,平息这里的骚乱。所以……”
迪伦悚然而惊:“所以……,我们必须尽快走。因为无论魔岛、秘岛到此,我们都将失去独立性。”
“所以……,我们必须加快行动,把你那些闲事全部停下,我们现在没空关心那些。”
说吧,舒畅一声哀鸣:“天呢,我为什么总是被人撵着走?”
“我们是来看猴子的”,一个清冷的声音仿佛在舒畅耳边响起,舒畅吓了一跳,一挥手,五指如钩,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抓去。
他的手停在一个人的咽喉处,此时,他的指甲锋寒地向外突出,五根手指活像五支匕首,而整只手更像剪刀手爱德华。
不知什么时候船上多了一位客人,他身材瘦削,一头红发映衬着毫无血色的脸更加惨白,全身包裹在黑衣中的他,对停留在咽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