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啊……”,阿彻这次是真的傻眼了。
记得以前看玄幻小说的时候,老会遇到这样的情节,某某在机缘巧合下,获得了一样盖世的奇宝,从此凭借这样宝贝傲啸江湖,可阿彻不是笨蛋,虽然自己也爱看书,可同时更明白君子无罪,怀壁其罪的典故,辟邪剑谱让大好男儿东方不败变成了菊花党,九阴真经让一代宗师欧阳锋从此患上了神经失常,貌似这样的反面例子在武侠小说中更是比比皆是,数不胜数。
我不想做菊花党……,不想做神经病啊!阿彻觉得自己头都快大了,等等,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劲,自己的确不知道那个果子在哪里啊。
“可是巫妖王阁下,您所说的禁忌果实我真的不知道在哪里,我以我的人格担保……。”阿彻忽然发现老妖怪的两团红色的火焰直直的盯着自己的胸口,让他的心里直发怵,于是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胸口。
衣服挺新的,虽然样式老了点,但是贴身的丝帛让阿彻感到非常舒服,即便摸到手上质感也相当的细腻柔滑,领口开的很低,正好在中间露出了道缝隙,白色的皮肤上有着淡淡的红色纹迹,很好看,就象是别致的纹身。
纹迹?阿彻呆了呆,自己什么时候纹过身了?他终于知道哪里出了毛病了,掀开衣服一看,自己稚嫩的胸部上多了一团红色的纹身,妖艳奔放,像是团炽烈的火焰。
“禁忌果实已经和你的身体化为一体,说实话,少年,你真的很幸运,如果不是你的秘族后裔血统,恐怕你现在已经去见了天父了。”
阿彻闻言心中一凛,想不到巫妖王轻易就能看出了他是秘族后裔。
秘族,一个不雅的名字,在血统和外貌上,他们可以说是精灵的近亲,拥有着近乎完美的容貌和匀称修长的身材,如果只从外表去判断一个秘族人和精灵的区别,几乎是难以分辨的。
但事实上秘族和精灵本质上有着天壤之别。
精灵爱好音乐和高雅的艺术,他们是森林的使者,魔法的宠儿,天生的神射手,对人谦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