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地方。
看着唐宋在协议书上签字,钟情心里还有点为唐宋感觉亏了。不过,人家自己都嫌多,她又能说什么?
她却不知道,雅素卿能给唐宋控股权,已经是很遵守商业道德,很是网开一面了,而且,还是看在没能实现与唐宋之间的赌注的份上。
要是换个商界老狐狸来,唐宋想要股份?一毛都没有!趁着先前试验催眠效力的时候,找录音器材录下来,然后再跟某个大学里的声音研究室研究合作一下,弄懂其中奥秘,然后成立公司,产品上市——这其中哪里有他唐宋的事情?只怕等到催眠盒带风靡全球的时候,唐宋也还不知道,其实那东西应该是他多年研究的成果才对,那些钱应该进他口袋才对。
当然,雅素卿之所以让出控股权,还有某些其他方面的考虑——主要是家族牵扯,要是她雅素卿自己掌握控股权的话,以后说不定就会被家族弄什么手法将这公司变成家族的,那是她无法容忍的。现在虽然控股权归了唐宋,不过以唐宋一贯的为人行事态度,大概除了分钱,一年都不会跨进公司大门半步,那公司说到底,还不是她雅素卿掌控在手?还不等于是她雅素卿的公司?
至于钱多钱少,大部分利润都会被唐宋拿走,那是无所谓的事情。就算没有这个公司,没有催眠产品,她雅素卿现在拥有的钱一辈子就能花的完吗?除非惊才绝艳的败家子,否则绝对是花不完的。
她实际需要的是那份成就感,是那份世界五百强的声名地位,追求的是与家族分庭抗礼,甚至高出若干筹的强势存在。
当然,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给唐宋控股权,也是给唐宋一个机会。至于是什么机会,又为什么要给这样的机会,或许只有雅素卿潜意识才清楚吧。
当唐宋将一式三份的股权协议书签署完毕后,雅素卿又递给他几张纸道:
“这份授权书也签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