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莳花馆乃是皇城四大风月场地之一,镇馆的乃是大家百合。自打上次百合与白牡丹擂台争艳中,百合大家胜出后,莳花馆生意更是红极一时。隐隐有皇城四大风月场地之首的风范。
自从上次百合大家胜出后,百合的身价更高了,寻常人士更是轻易难得一见。听说百合大家已经有了意中人,已经做好了洗手嫁人的准备了。所以才洁身自好,轻易不肯露面。
男人都是贱骨头,越是得不到的东西,就越觉得高贵,就越是想要得到。
若是万一能得到百合大家的赏识,能与之春风一度。把名满皇城的第一大家骑在身下辗转承欢,光是想想就刺激的人受不了。
每到夜幕降临的时刻,莳花馆的生意就出奇的好,去晚了,可是连座都没有。
这天晚上,夜幕深垂,估计已经是北京时间八点多钟的时候。
莳花馆内灯火辉煌,丝竹之声盈耳,好生热闹。
一个年轻公子穿着高领的丝绸长衫,衣领高高竖起,头上戴了顶大大的书生帽,遮掩住了大半个脸,很矜持地走进了莳花馆。
一个身穿葱绿色长衫的丫头笑盈盈地迎了上去,款款福了一福说道:“对不住了公子爷,莳花馆现在客满,暂停接客。”
年轻公子不由皱了皱眉,伸手揉了揉鼻子,不满地说道:“你们开门不就是做生意的吗?本公子有的是银子,为什么不做本公子的生意?”
丫头微微蹙起了眉,眉目间闪过几丝不屑,不过很快就消失不见。小丫头似笑非笑地说道:“公子爷是第一次来莳花馆吧,来之前难道没打听过莳花馆的规矩?
莳花馆每天只招待前一百位客人,一挨客满,任是天王老子来也不接待。”
年轻公子皱着眉头说道:“噢,莳花馆还有这规矩?本公子来这里,也不是来寻欢的,是要找一个人。你们的百合姑娘在不在,我要见她。”
丫头眉毛上扬,说的话也就不怎么客气了:“每天到莳花馆来等候拜会百合大家的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