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亲卫的簇拥下的普莱德充满了自信。那一身沉重的铁制铠甲是从矮人那里重金购得的,精巧的设计和制造使得这身铠甲异常坚固,而且穿在身上活动自如。唯一的缺点就是太重了,普通士兵穿上它不仅行动不便,而且一旦摔倒,在无人帮助的情况下根本别想起来。可是对于身强力壮的普莱德来说,这些缺点已经不存在了,即使穿着这身重甲他也能跳上自己的战马。而这身重甲可以保护他不受任何伤害,除非被大型弩机或者投石车直接命中。凭借着这身重甲,他几次带领自己的重装步兵迅速冲破敌人的防线,建立了赫赫战功。望着身边的钢铁洪流在阳光下闪闪生辉,六千重装步兵前进中有节奏的强有力的轰轰声使得大地都为之颤抖,一种骄傲油然而生:“谁也不能阻挡我的前进!公主是属于我的。”陶醉之后,转过头来,望向不远处与自己的队伍并排前进的骑兵团,重重地冷哼一声:“小白脸也能打仗吗?别吓得尿裤子。”
不知道是普莱德的声音太大,还是情敌之间会有特殊的心灵感应,总之就在普莱德冷哼的时候西萨斯忽然回过头来。两个情敌的目光顿时交汇到一起,同时重重地哼了一声后又同时转过头去。“没教养的野蛮人,一点都不能明白美的真谛。与公主在一起的只能是我这样的诗人。”西萨斯心中不愤地暗道。此时的他身着一身华丽的骑士服,骑在高大的,有着羽毛头饰的骏马上显得英姿飒爽,再加上他那张英俊的脸,如果被少女们看到一定回引来一片惊呼声。不过这种骑士服并不是用于战斗的,他那华丽的花边,精美的刺绣和考究的衣料虽然华丽无比,但是这种出席宴会的礼服没有丝毫对刀剑的防御能力。除此之外,为了显得挺拔,这种衣服制作得十分贴身,使得人的活动也受到了一些限制。这是西萨斯为了这次出征,命令他的专职裁缝制作的,并且制作了不同款式颜色的几套。在真正遇到敌人前,他都会打扮得像只骄傲的花公鸡。骑兵用的内层链子甲,外层皮夹的装束对他来说,一来无法满足他的美学嗜好,二来太重。在时间稍长一些就会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