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脖子都已经割断了,怎么才这点血?
再看看那只疯兔,血葫芦似的,这会儿还往外渗血呢。
“哦,我明白了。”
陆风恍然大悟似的。他认为,白天收集的液体富含阳气,阳气主生发气血,容易冲动狂暴,所以把兔子弄疯了。而晚上收集的液体阴气过重,阴气主收气凝血,容易萎靡不振,所以公鸡变成了蔫鸡。
“就是这个道理!”
陆风结合以前学的阴阳理论,觉得这个解释行得通,并对自己能融会贯通,暗暗得意。
“混沌元气便是阴阳二气的融合,阴阳调和,乃生万物。如果偏执一端的话,就容易出问题,这也是男女双修的道理……”
陆风联想到男女之事,更觉得自己理解正确。
“这也就是为什么,两种液体混到一块,就会发出那么好闻的香味!”
陆风想到问题的关键,一拍大腿跳了起来,拿起第三个混合了阴阳液体的小瓶,像个宝贝似的攥着,就要立刻开始做实验,验证一下自己的猜想。
可上哪再找个动物做实验?再去伙房弄?包胖子可能要起疑心了。再等几天?等不及了……
陆风被做实验的念头弄得来回乱转,可没有动物,总不能自己喝吧?
正抓耳挠腮时,陆风听到“吱吱”一阵叫声,抬头一看,不禁喜上眉梢。
原来这枫舞山上,生有特别多的长尾金丝猴。自从玄星门在此立派之后,猴子被屠杀了不少,幸存者都躲入深山。但因为陆风住的百味谷附近,整天鲜味缭绕,好吃的甚多,所有经常有猴子在附近转悠,多少年来,以偷吃伙房里的瓜果为生。
包裕兴执掌百味谷以后,对此大为不满,专门组织过一次大围剿,捕杀了不少猴子,将猴群又赶回到后山。但奈何美食的诱惑太大,过了段时间,猴子卷土重来,又将伙房里折腾一番。然后包胖子又组织了二次围剿,如此反复,四五次围剿下来,包胖子也泄了气,只在伙房重地严加看管,其他地方也就不管不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