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一闪,早将人托了起来。肖胖子趴在上面,转过来冲陆风挥挥手。
“放心,哥没醉……”
说罢飞叶一转,一颠一颠,十分沉重的向远处山谷中那片低矮的石屋飞去。
“真行,这都摔不死你!”
陆风哈哈笑道,重新拿起拿起酒来,仰脖又来了两大口。
这酒可是百年陈酿的“墨琼香”,门主都轻易不舍得拿出来待客。幸好昨天有贵客上门,说是门主的结拜兄弟,门主高兴,陆风这才趁着送酒的空,偷了两壶藏在储物袋里。
“好酒!嘿嘿!”
陆风也喝的有些高了,躺在峰顶草地上,脑子里也有些迷糊起来。
离开家六年了,虽然每年都一次探亲假。但此时,他还是无比的想家。
酒入愁肠,并没有化作相思泪。因为陆风的性格很是嬉皮洒脱,即使心里有什么事,也是一笑而过。其实上山时,他豪情万丈,也想做个牛叉哄哄的神仙,追风逐电,移星换斗。可无奈哥这资质,实在太差。用负责测验的孙护法话说,他身体里的元气,就是一团浆糊,不对,是浆糊中的泥灰浆!
“孙殿元,X你妈。”
陆风想起这孙子当初在众人面前羞辱自己,就忍不住骂。不过他也承认,自己确实不是修仙的料。
根据陆风在山里学到的理论,在这片大陆上,万物都禀赋一种混沌元气。也正是这种元气创造了一切。而修仙,则是人的专利。
但现实里,因为每个人灵根的悬殊,以及各大修仙家族对资源的垄断,真正修仙有成者,除了天才,就是仙N代。
天才?已经被孙殿元否决。仙N代?陆风爷爷的爷爷就是种地的,到他爹这代,才稍微有点起色。但也只是个走街串巷的小买卖人,一年就挣个几十两银子。
当初为了能进入玄星门,可是把家里的钱柜翻了个底朝天。
“爹的钱都是给你准备的,舍得投资才能有回报。”陆风老爹如此说。
不过这几年连吃带摸,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