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径:一是私下和解,各退一步;其二,对簿公堂,你死我活,决一死战。不知道你们想以哪种方式解决?”
“你看我们选择哪个较好?”
“以你现在的境地来看,一无物证,二无人证,选择第二种情况对你十分不利,我建议你选择第一种方式,至于如何去做,我想这就比较简单了,由我作为你的委托律师,与其当面交涉,应该可以迎刃而解。毕竟你老板违法行为太多,估计她也不想把事情捅大了。”
“可公司还欠我7500块钱呢,我不想就此便宜这个黑心的老板。”
“那这个事情就不太好处理了,需要时间和充分的证据。根据你说的情况,你的老板在与你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存在着若干违反法律规定之处,相信这些违法条款她心中也是清楚的,相对来说和解不难,难的是缺乏强有力的证据把她驳倒,何况你能请律师她也会请律师的。”
“那就没有其他应对的办法了么?”
“那倒不是,我建议你到劳动局合同管理处去查阅一下你的劳动合同,如果你的合同现在已经备案,你就提取复印件做为呈堂证物,这是关键,特别要注意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备案日期。另外,你把这三年来的工资卡或存折原件找到,也一并做为证据。”
“好的,我这就去办。这些东西办好后,我再联系你吧。”
“好的,准备好了就通知我,我会尽力而为的。”
“先在此感谢了。”
林天胜赶到劳动局合同管理处一问,乖乖,这合同现在竟然已经备案了。他假说自己那份合同原件弄丢了,想提取一份复印件自存用。办事的要他出示身份证,他从窗口递进去。
办事的接过看了一眼身份证,甩手扔了出来。“下周来吧,管合同的不在,出差了。”
我靠,林天胜气噎当场。他不明白,难道他不是合同管理人么?如果不是,为何要看身份证,而不说管合同者出差了呢?显然,这个人跟老板是认识的,不但认识,而且肯定交往过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