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豹和潘笛声都不是拖沓的人,所以在双方有了基础的了解以后,就开始各自的行动了。潘笛声需要在最短的时间里面,把一份崭新的时尚杂志给打磨出来,而李明豹需要安排自己旗下的演员,把各种类型的照片,给弄出来。
一般人想要办杂志社,是很麻烦的事情,创刊就需要花费不小的功夫,除非他是办的地下杂志,就像模仿龙虎豹,但非常粗糙的那一类杂志,就不需要走正规的程序。反正他们是打算捞一票就走,杂志的好坏对他们没有影响。
但时尚杂志是走的上层路线,方方面面都需要合法化,要不然,那些人也看不上。以潘笛声的关系,想要在香港拿下一个刊号,并不是十分的困难,即便是他从来都没有做过这一行,但他有钱,就能招募各个类型的人才为他所用。
可对于潘笛声来说,创办新刊的速度,还是有些慢,筹备工作,就需要花很久的时间,这事情如果单单是他在做,他或许不会在乎时间长短,毕竟创刊之后的内容,还需要他手下的人慢慢的规划,那也需要时间。
但问题是他现在还有一个合作者李明豹,虽然李明豹没有在时尚杂志社里面参股什么的,但要动用到的演员,可都是李明豹的手下,再加上这个杂志本来就是李明豹给他的提醒,算起来李明豹才是真正的创始人,只不过李明豹这个创始人看不上时尚杂志这么一点小东西,所以才让潘笛声来搞这东西。
有了李明豹的压力,事情的快慢自然就不能跟着潘笛声的想法走,必然是需要很快就完成,争取早日把这个问题解决了,在春节前后就把时尚杂志给弄出来。
现在到八三年的春节,也就不到半个月的时间,要是创立新刊,并且还要找一个新的杂志社办公地点,还要联系印刷商,这工作量实在是太大,根本就完成不了。
所以在接到任务以后,潘笛声就直接在香港收购了一个老牌的杂志社,然后用这个杂志社的基础,来弄自己的时尚杂志。而收购杂志社的行为,在香港算不上稀奇,别说杂志社,就算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