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结果看到的远远不如现在的村镇赶集热闹。一点新鲜的东西都没有。只有一些米面的交易,还多数是杂粮。
这很正常,这个兵荒马乱的年头,能每顿有窝头吃。也是一个想起来就值得美滋滋的事情。这些心理。纵使文韬武略,纵使身经百战,但是哈巴赤永远不能懂,因为至今为止,他都是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
没有一个时辰,连半个时辰都没有,哈巴赤扫兴的回去了。刘鸢正在盼星星盼月亮的翘首期待他的回来。真想不到这么快就溜达够了。赶快把他让进屋里,把院子的门关上。
直到这时,刘鸢那颗一直悬在嗓子眼的心才算真正回到肚子里去。
当哈巴赤扫兴归来的时候,他不知道,虽然他在这个集市上溜达了一圈,没见到什么有价值的感兴趣的东西。却有人看到了他,并对他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虽然那个人也一时间没有想起来他是谁。
不久前,火头营的烧火小兵凌云因为在战场上的出色表现,被刘总兵破格提拔为百户军职。有了自己的亲兵和部队。
而借此,凌云向刘鸿表示,自己这支百人的小部队,将为保卫山海关做出更大的贡献。但是自己的部队从训练到指挥,以及行动,都直属刘总兵,不归上面千户和指挥们的制约。
刘鸿考虑了良久,答应了他的要求。从之前的谈话中,刘鸿对凌云的战局分析能力是大为赞赏的。而且这个小伙子初生牛犊,就能射伤敌将,也可见射术了得。之所以只给他个百户,就是让他不要骄傲,要继续进取。还有就是骤然升的太快,会怕有人嫉妒,对其掣肘。
总兵大人相信,是金子总会闪烁光芒。他把这支精挑细选的精锐小部队交给凌云的时候,也是希望这个后起之秀能凭借自己的本事真正建立属于自己的功勋。
“臭小子,好好干吧,我相信,你,还有你的部队,都不会让我失望,对吧。”。
应该说,凌云会武功,这个从开篇交代过,他会跆拳道,会射箭,会骑马,以及一些冷兵器时代,和现代的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