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是在各县设立“水次仓”,建立明确管理责任;设立“纲运簿”,对收到的夏粮、秋粮、加耗等,分别填写明细收支单据;三是设立“加耗折征例”,明确加耗标准。如:规定“秋粮一石加耗七斗”,这是第一年的标准。以后,根据实际消耗,再逐年减少,到加五为止;四是缩短民夫运送漕运的路程。漕粮运到瓜洲、淮阴后转交军运,加耗粮也交给军方。这样,就大大节约了民力。——这些措施得到朝廷批准,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又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整个漕运进入了正规。
采取了这些措施,苏州农业生产逐步恢复,逃走的农民纷纷回家,经济得以发展,当年的赋税得以如期缴付。但还有历年欠赋,如果都缴粮食,困难很多。况钟提出:以“金花银”或绢、布交纳税。由于江南地区的农民除了生产粮食以外,还生产丝绢、棉布等纺织品。以绢、布折交,可以减少农民田间劳动负担。这也是一个开创性的建议。在明代初年,朱元璋不允许用金或银等贵金属作货币使用。(其实民间已经使用银子作为货币),因此,使用“金花银”的规定,也就开辟了官方承认银子进入货币行列的先例。这一建议也得到了朝廷的批准,四万石漕粮改折为一百万两白银,既补交了赋税,又极大减少了民役负担,这看似是一件体恤百姓的举动,但他还是看出了些倪端来,只觉得这事儿没那么简单。
果然,朝廷竟不顾tai祖定下”寸板不许下海” 的规矩,愣是开了海禁,重下西洋,兴盛市舶司,消息随机传遍大街小巷,这样的消息,自是有人欢喜有人愁了,而他的目光却落在了市舶司上。
所谓物以利聚,这几年他能对苏州只手遮天,说到底还是一个“利“字,因有这个”利“字,他能轻易的收拢魏国公,能让苏州的商家听从自己号令,米价他可以说多少涨多少,香糖、果箱、铁器、藤蜡、番椒、苏木、蒲葵诸货,他都能一口定下价格,苏州之所以还在他手中,说到底还是利还在,可朝廷开了海禁,下了西洋,兴盛市舶司一切就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