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东汉顺帝时,大司农李固就当时选举人才中出现的弊病上书奏言。顺帝接纳其建议,“于是下诏诸州劾奏守令以下,政有乖枉,遇人无惠者,免所居官;其奸秽重罪,收付诏狱”(《后汉书李固传》)。从诏旨内容中可以看出:“诏狱” ;用以纠察为非作歹的官吏。
这一点也应是“诏狱”特性所在,即纠察、惩治的对象与行为的特殊。比如,“诏狱”作为打击诸侯王的重要手段,诸侯王心知肚明且有余悸,江都王刘建就有“我为王,诏狱岁至”(《汉书;景十三王传;江都王刘建传》)的怨言。又如,“诏狱”多牵涉朝廷要人,文帝时的周勃、成帝时的王商,二人虽曾贵为丞相,但均受“诏狱”之苦,周勃甚至有“安知狱吏之贵乎”(《史记;绛侯周勃世家》)的感叹。
第二个问题贡生:科举时代,挑选府、州、县生员(秀才)中成绩或资格优异者,升入京师的国子监读书,称为贡生。意谓以人才贡献给皇帝。明代有岁贡、选贡、恩贡和细贡;清代有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和例贡。清代贡生,别称“明经”。
恩贡,凡遇皇室或国家庆典如皇帝登基,据府、州、县学岁贡常例,除岁贡外,加选一次作为恩贡。清特许“先贤”后裔入监者,亦称恩贡,比如,朝廷每年都会给孔氏后裔一定的贡生名额,以示尊孔崇儒。
岁贡,每一年或两三年由地方选送年资长久的廪生入国子监读书的,称为岁贡,由于大都挨次升贡,故有“挨贡”的俗语。
优贡,每三年各省学政三年任期满时,就本省生员择优报送国子监的,称为优贡。每省不过数名,亦无录用条例。同治中规定,优贡经廷试后可按知县、教职分别任用。
拔贡,每十二年各省学政考选本省生员择优报送中央参加朝考合格的,称为拔贡;初每六年选拔一次,清高宗乾隆七年改为每十二年一次。名额是每个府学二名,州、县学各一名。
副贡,乡试也就是秀才考举人的考试中,没有考中举人,但成绩尚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