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议礼先正名分,不便使嫡庶混淆,而王法本乎人情,原无庸断令离异,有犯应以妾论,情法俱得其平。”
综上可见,一夫只应一妇,“断无二妇并妻之理”。于是礼法要别先后而定名分,只承认先娶者为妻,而认为后娶者为妾。若是发生服制上或刑事上的问题时自应以妾科断。
历史上平妻的人很少,较为人所知的有《晋书》记载贾充妻子郭槐听说后深感不满,认为自己才是辅佐贾充成就事业的人,李婉不应和她平起平坐。贾充也因畏惧郭槐,辞让了准置两夫人的诏书。当时贾荃为齐王司马攸妃,希望父亲与郭槐离婚,迎回李婉,但贾充拒绝,只将李婉安置於永年里,不相往来,无论贾荃、贾濬如何哀求,贾充皆不理会,所以平妻没有真正实现。
北周天元皇帝宇文赟五皇后并立,元配天元大皇后以外四名皇后都是平妻,其他的倒是没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