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三种动物她还是很满意,可是如何接近她们成了一个很棘手的问题,几人在这照了几张照片便离开了,王宇看着心怡临走前眼睛总是看向馆舍,便轻轻走到她身旁,“心怡,想不想近距离的看一下它们”。
“王叔叔,真的可以吗?”心怡美目连连,眼里满是欢喜。
王宇揉了揉心怡柔顺的秀发,“当然,叔叔几时骗过你,刚好有个战友在这工作,请他带你去参观一下应该没问题”。
“太好了,那我们现在就去吧!”
青姿拍着双手,拉着王宇的衣角,“哥哥,女儿去,青姿也要去。”
心怡从醒来就发现母亲与王叔叔很亲近,与自己反而比较生熟,她连自己都忘了,总叫自己女儿。
“好,好,都去!”王宇突然感觉这就是一种幸福,他觉的青姿这种根本不叫疯,最多叫遗忘,将所有开心不开心的事统统都忘了,不过这样也好,可以过的更开心些。
四人来到兽舍一打听,便向着宿舍走去,当几人来到宿舍时,门开着,一名男人正低着头快速扒着碗里细细的面条,男人约四十几岁,黑发中间夹杂着几根白发,短袖军恤露出的手臂上几道爪伤是那么渗人,一看便知是动物所致。
“老余”
老余一听有人叫自己,放下碗筷,抬头双眼疑视着眼前跟自己差不多年纪,皮肤幽黑,五观清晰,长像还算端正的男人,怎么也想不起来,他是谁。
王宇指着自己耳后的一条五厘米长的伤疤,“老余不记的我了!是我呀!”
老余望着那条五厘米的伤疤久久说不出话来,好像在回忆着什么,忽然猛的起身,两人紧紧雄抱在一起,双眼湿润,脸上满是兴奋,“小王,怎么是你,完全变样了,我都认不出你了,你是怎么知道我在这。”
心怡一定也不觉的他们很暧昧,她从两人眼里看到了友情,而且是一种经历过生死才会有的感情,
“我也是听老班长说的,不过就是工作忙没时间,刚好今天是礼拜天,送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