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客栈内,纪烽狠狠地拍了桌子,惊得埋头吃饭的客人都皱起双眉,齐刷刷地将不满的眼光投向纪烽,而掌柜的则被吓得脸色瞬间苍白。
但他终究是掌柜的,类似于纪烽这样准备闹事的人,倒也见识不少,转脸便恢复平静,竟有家乡话质问道:“闹四各是(想闹事的意思)?”
说话间,几位店小二已经面色不善地向着纪烽走来,面对这几位只有中期原之灵的店小二,纪烽又怎会担忧呢?
只是他不愿意闹事而已。
于是纪烽缓缓地抬起了手,顿时间,灿灿金光自纪烽的指缝缓缓地露出来,是如此的刺目,又是如此的诱人,即便那金光晃得人睁不开眼,那些人的目光也没有离开纪烽的指缝,就好像有什么力量死死地拽住了那些人的目光。
金币,竟然是十块金币。
金光催促的掌柜的整张脸都被灿灿笑容给淹没了,再度非常热情、态度非常好地问道:“客官,您是要找什么人啊?我肯定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
说话间,掌柜的手便悄悄地缓缓地伸向那十块金币,可见纪烽的手又放在金币上的时候,掌柜的心有不甘地收回手臂,然后朝纪烽傻兮兮地嘿嘿而笑,接着继续说道:“我眼睛紧的很,看不过的人,绝对能够认识。”
“那你认识我吗?”纪烽问道。
掌柜的抬头看看纪烽,随即笑道:“嘿嘿,客官应该从未来过我的店,要不然以客观的财气,哦不,是贵气我肯定会记忆犹新的。”
“呵呵,掌柜果然是好眼力!我的确从没有出现过,此次是寻找我的朋友而来的。”纪烽不由地讥讽着掌柜。
可掌柜却不那么认为,或许说此刻纪烽在怎么损他。他都可以认为纪烽在夸他,当然,那绝对是看在金币的面子上。
“那是自然!我可是出了名的好眼力!”掌柜顺势夸了夸自己,随后疑问道。“那您的朋友是……”
“就是你们店小二今天看到的那位乞丐。请问掌柜的,可有见到那位乞丐再回客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