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跟着我走吧!”我又一次冲她眨眨眼睛。
这一次,眨巴一次,却不能眨巴两次以上。
物以稀为贵的道理呀!
同一时段里,我绝不可以滥用萌宠的表情。
前面,我已经说过许多次。
现在,继续重申一番,以此警惕我的言行,不可以越规呀!
“好呀!一起去吃饭了!”她跟着欢呼起来。
当然,她依然警惕,没敢放出很大的声音。
仅仅是我听见而已。
因为兴奋,她接连冲我挤挤眼睛。
我去!她不懂得物以稀为贵的原则吗?
不过,我真是不反感她这么操作表情呀!
甚至,我倒是隐隐喜欢上她这般模样,希望她一直保持下去。
什么观点呀?简直就是颠覆我的判断了。
不过,我确信,任何言行,过滥的状态下,一定会招惹到烦恼。
起码,也是厌烦呀!
所以,我不能按照她的行事原则去言行。
不然,我不是男神了。
虽然,我不算讨厌她的言行,可是,她却不是女神呀!
并没有深深撩拨到我的爱情念头。
甚至,我一直在赶她,走远点,最好,马上离开我。
可见,她的做法总归有点问题呀!
按说,我应该回应一句,诸如是是之类的话。
不过,我正要借这个机会甩掉她,没有情绪去逢迎她。
实际上,我已经算计好了,这种时候,便不要去多嘴了。
只管行动即可。
我的打算是,先把她带出站台。
就是说,我们要走出站台,再说下一步的话。
可笑的是,距离我们走下火车,时间过去两个小时了,马上是中午十二点的状态。
我和云树树,一个刚刚认识的校友,却要在站台上貌似谈恋爱一般。
就这么耗着。
真是难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