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以前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施法者得到的总是人们的畏惧,而战士、游侠、圣武士、武僧、甚至是盗贼都能够获得人们的尊敬和爱戴。今天经过了这场战斗。总算得到了答案。
是真实感,近战职业那种剑剑带血、拳拳到肉的打击看一眼立刻就能明白。对于普通人而言,这才是他们能够理解的打斗方式,更加直观,更加暴力,同样也更容易让人热血沸腾。
至于施法者,尤其是法师,由于手段实在是太诡异,很多普通人根本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自然也就谈不上什么尊敬。毕竟能够拥有超自然力量的人只是很少的一小部分。尤其是人类社会,这一点更加明显。
经过连续不断的激烈战斗。他现在感到前所未有的疲劳,身上每一寸肌肉都在大声的抗议,神经末梢一遍遍向大脑传递着需要休息和治疗的信号。但是精神却依旧兴奋,尤其是最后杀死那名牧师的瞬间,隐约找到了一点属于自己的风格。
看来那些著名的战士们说的没错,想要突破自己极限就要去不停的战斗!战斗!战斗!在半死不活之间徘徊,同死亡擦肩而过,让一道道的伤口告诉你应该怎样去闪避,让敌人的尸体教会你要如何去攻击。
从获得剑圣这个职业到现在,准确的说就是刚才那一场恶战,亨利彻底将系统灌输进大脑的战斗技巧融会贯通,虽然还远远达不到肌肉记忆的程度,但是绝对无愧于一名十九级战士。
他现在大脑一片空白,完全忘记了自己会魔法、神术、身上还佩戴着众多魔法物品,全身心投入到这场生与死的游戏,正是因为如此,才让所有的黑暗精灵们感到发自内心的震撼。
这就是刀剑的力量,虽然没有魔法那样绚丽多变,也不像神术能够治愈伤口、加持各种状态,但是却实实在在,直观明了,转瞬即逝间高下立判。
负责主持决斗场的桑德尔壮着胆子朝下边大喊:“尼姆,你真是一个让人敬畏的战士,现在已经没有人敢来挑战了。我宣布,你就是今天唯一的获胜者!决斗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