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开,他手中的刀盘头过脑劈出去。劈翻一人。再盘头过脑,再劈翻一人,再盘头过脑,劈向第三人时,一杆长长的竹矛就从人缝中穿来。一下子插入他的小腹中。
罗根社杀红了眼,他挣扎着,往前猛冲过去,让竹矛洞穿了自己的身体。却冲到持柔人的面前。-< ="" ="">-)一刀劈掉了对方的头。
但他这一下孤军深入,又被穿在竹矛上。立刻被对方的人一拥而上,乱刃分尸。
罗根社拼命地再次挥出一个缠头过脑的刀势。虽然荡开了别人的刀,但却无力再进一步杀敌。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吼叫着:“我杀了五个!他妈的,老子总是比你少一个……”但其实他明明白白地记得,自己一共劈死了七个人,但他知道常健康好胜,他想让他心里舒服一点儿。但其实这会儿,常健康早已经停止了呼吸。
马云亭,泗水唐人街一个平日里毫不起眼的汉子。平日里逢人总是一笑,很少说话人汉子。他手中提着一根两头旋尖的藤棍,毫不犹豫地冲入印尼暴徒中,他手中的藤棍先是点入一个印尼暴徒的咽喉中,看着那人捂着脖子倒下去时,他又冲向下一个。
这个人手中的刀直劈他的头,马去亭身往斜走,手中的藤棍就直接磕向对手的脚踝处。他是棍手,学的是戴家三棍。这一棍敲得对方惨叫一声,他就右手一回,出了柙棍。右边的棍头尖子就狠狠地点在对手太阳穴上。
打倒了这个人,又一个人举着砍刀冲上来。
马云亭毫不犹豫地进步盘腿,身体蹲下时,棚棍出手,翻挑而出。一下子就挑入对方裆间,那名印尼人立刻夹住了双腿,弹抽着倒下去。马云亭起身时,他刚要将手中的棍尖点向下一个印尼暴徒时,一道刀光从后面,直接劈开了他的脖颈。
田壮壮,泗水唐人街的一个最爱惹事的孩子,从小就是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主。唐人街的女孩子们最讨厌他,因为他总有事没事爱撩拨她们。这个平常总是一脸贱笑的孩子,此刻正将手中的心意刀,比一个印尼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