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的一件还蒙着塑料袋的黑色长款风衣递给秦楚,“这是威斯敏斯特版型,很挑人,但你的身材...应该穿得起来。”
一边说着,她一边认真打量了一下秦楚,身高一米八三左右,身材修长匀称,经过进化之后,身形更加完美。
话音落下,叶仙韵俏脸不禁微微一红,这还是她头一次给男人挑衣服。
“最重要的,这一款是军工级的,不光最大程度方便活动和耐磨损,而且耐脏和防水性能很好,你在杀丧尸的时候,如果被溅上什么脏东西,回去用湿毛巾擦一下就行了。”
秦楚把那件衣服接过来,眉头不禁跳了跳,沉默片刻,“你如果改行当销售员的话,赚的恐怕不比做明星少。”
什么版型品牌秦楚并不在意,在这末世里,没人在乎你穿多大牌子的衣服。
真正吸引到他的,是叶仙韵的最后一句话。
方便活动,耐脏,耐磨,防水!
他可不想每次在杀完丧尸以后,都要费劲去洗上面难闻的恶臭粘液,尤其是丧尸的脑浆,只要沾上衣服,不洗个五六遍,根本去不掉那个令人作呕的味道。
而长款风衣可以覆盖身体绝大部分,无疑是很好的选择,唯一的缺点,恐怕就是不太方便活动。
秦楚犹豫了片刻,还是决定相信叶仙韵一次,他脱下外套挂在一边,伸手扯下风衣上,封着的塑料袋和铭牌,把它穿在了身上。
穿好之后,秦楚试着在原地跳了几下,却惊异的发现,这款风衣不光分量很轻,而且不管是手肘,还是肩膀这些关节处的剪裁,都十分贴合人体的构造,如此一来,就算他做再大的动作,也不会被影响到。
一比之下,原来那件休闲外套,简直被秒的渣都不剩!
果然,贵有贵的门道!
“凑合吧,就它了。”秦楚看了一眼镜子前面的自己,点点头回过身来,微微一怔, “你这么看着我干什么?”
“啊...啊?”叶仙韵愣了愣,旋即回过神来,俏脸猛地一热,“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