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
在出发之后,常聚的窑社骑兵,就都给常遇春指挥了,常聚指挥的是步兵。
而这些步兵,装备也都不差,其中有两千人,使用的是火器,不过不是普通的三眼铳,而是和刘狗儿手下使用的相同的最先进的火器,这次常聚带去当先锋的五千人,就有一千这样的火器。
陈风对常聚的这次攻击,非常有信心,如果常聚不能得手,恐怕,他们就只能在灵璧,等待那里的粮草了。
陈风让大军只带半个月的粮草,带多了,行动更是不便,不过,陈风早就授意沈家,在沿途准备好粮草了,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那就从沈家的粮仓里面补给就可以了。
所以,陈风这次出军,早就准备妥当了。在这个时代,很少有人把军需和商人结合起来,其实,要是把军需全部交给商人来运输,那既快捷,还便宜啊。
陈风刚刚和刘狗儿说着,就听到了外面轻微的响动。
这两个人,也是精啊,居然没有走,留下来等着啊?陈风在营帐里笑了笑:“走,去常聚那里看看。”
陈风出了自己的大帐,就看到前面两个人影一闪,在这里,还鬼鬼祟祟的,陈风也没有点破,带着刘狗儿和几名护卫,向常聚的驻地走去。
“快,换好衣服,检查干粮和武器。”常聚看着自己的手下正在乱七八糟地忙碌着,不禁有些挠头。
“你这斗篷怎么回事?怎么这么脏?我不是要求过吗?要和那大雪一样白,这个叫做伪装,伪装你懂吗?”常聚,看着一名士兵,将出发之前发给他的白色的斗篷弄成了黑色的,不禁破口大骂道。
“你,你这雪橇下面怎么没有磨平?这会影响我们的速度的!半路上你要是掉了队,我可不等你!”常聚一边走,一边呵斥着。
这些人在干什么?远远地,徐达和周德兴两人,看到这些人正在将粮食,也就是炒面,以及牛肉干,塞到了干粮口袋里,盘在身上,然后,在外面,披好斗篷,这个斗篷很大,将整个人,都遮到里面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