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究。
哈剌答的任务很重。
不过,现在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打一场胜仗,让高邮府的这群反贼,知道他们的厉害!
哈剌答远远地眺望着高邮城,就看到城门大开,吊桥放下,一队人马,从城内冲杀出来,居然也是一水的骑兵。
张士信手拿一杆长枪,威风凛凛,冲杀在前。
看到了鞑子来之后,他就知道,现在正是展现他这支骑兵的威力的时候,干掉这群鞑子,也冲一冲三哥的晦气。
本来他们是没有骑兵的,在打下了兴化城之后,张士信就奉大哥的命令,开始在兴化训练骑兵,购买马匹,打造装备,在得知脱脱大军到来的时候,提前结束了训练,从兴化来到了高邮府。
现在,正是他这支骑兵展现自己威猛的时候了。
虽然他们的护甲还很简陋,虽然他们大多数人的武器都只是长枪,但是,他们是骑兵,能够克制对方骑兵部队的,最好的就是己方的骑兵!
城头上,看到己方的人马杀出,施彦端脸色微变。
他一直跟在张士诚身边,没有看到张士诚发话,士兵擅自出击,没有点遵守命令的观念。
这样的军队,是很危险的。
他刚刚想要向张士诚劝诫,告诉他这个失误,却听到张士诚说道:“给我拿鼓槌来,我要亲自击鼓。”
看到张士信冲了出去,张士诚反而很鼓励,他的头脑中,居然也没有遵守命令的观念。
施彦端无语,再看看城下,这个时候提及此事,恐怕会有伤士气,回去之后,再向诚王言明吧。
“咚,咚,咚。”张士诚亲自敲鼓,给下面自己的骑兵鼓气。
听到后面的鼓声,张士信高高举起自己的长枪:“冲啊!杀光鞑子兵!”
由慢到快,张士信的骑兵逐渐加速,向着鞑子的骑兵部队,冲杀上去。
四处都是马蹄声,自己的身子随着马背在颠簸,护甲的铁片发出清脆的碰撞声,他们稳稳地骑着马,拿着自己的长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