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向19名军人下达杀戮命令的?如果还有其他人参与,那他们是谁?另外,南蛮国何时公布案件的详细过程?而不是像现在这样遮遮掩掩?
5、案件凶手结论是否下得太早?
质疑:南蛮***方和警方称,由佤邦毒枭指挥的贩毒集团是幕后黑手。但佤邦声明与事件无关,称有人看见南蛮国警察枪击华人船员。那么到底谁是凶手?南蛮国方面的指认和佤邦的回答互相矛盾。到底孰是孰非?这个时候就认定凶手结论是不是下得太早?
6、军人能引渡到我国审判吗?
疑问:我国1993年签订1999年生效的《引渡条约》,规定了“本条约可引渡的犯罪是指根据缔约双方法律可处一年以上监禁或其他形式的拘禁或任何更重刑罚的犯罪”。
但是该报分析说不可能引渡!虽然虐杀这种重罪属可以引渡的犯罪,但条约里还有很多约束条件,其中之一是“缔约双方有权拒绝引渡其本国国民”。把本***人引渡至他国审判在舆论上是难以想象的,出于军事机密原因也是不可能的。如果南蛮国根据这一款拒绝引渡这19名军人到我国,那必须在本国把这19名军人送上军事法庭,且有义务向中方提供相关文件和证据。
7、这些军人能被判死刑吗?
疑问:南蛮国制宪委员会决定在新宪法中不再使用“死刑”字眼。虽然这并不表示南蛮国已废除死刑,但实际上死刑已执行得很少。在这种情况下,不知南蛮国的法律对谋杀罪能不能判死刑?因为案发地在南蛮国,想必是按案发地国家法律审判,我方则希望凶手被判处死刑!
8、船员家属能获得赔偿吗?
疑问:如何向凶手主张权利,要求赔偿呢?受害者家属不可能自行到南蛮国起诉,一定是由我们的***部门和***门通过司法协助途径解决。外事部门也应协助。总之,赔偿是必须的!
该报最后希望相关国家在彻查“湄黑河惨案”真相严惩幕后真凶的同时,如何重造“黄金水道”的安全防止“湄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