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圣杰穿然从睡梦中惊醒、然后便茫然地看着眼前后看到的一切。
他明明记得、自己昨晚参加了一场聚会,虽然在聚会上喝高了一点儿,但他清楚记得、自己是回了出租屋的。
但是现在呢?
触目所极之处、除了一块黑得发亮的破旧麻布之外,就是一个间四处漏风、连房顶都缺了大半的破木屋。
在看自己身上、自己昨天穿的那套一直都不怎么舍得穿的西装,以经变成了一身几乎都是布条的……嗯、姑且称之为衣服的东西。
另外、陈圣杰还在自己的左右手,分别发现了一根和他差不多高的行竿、以及一个缺了一个口子的破碗。
看到这些、陈圣杰瞬间就得出了结论,如果眼前发生的一切、不是什么恶作剧的话,那他一定就是穿越了,而且还是魂穿的那种!
因为之前陈圣杰在一家机械加工厂上班、左手的无名指和小指伤残。
但是现在呢?左手的无名指和小指居然完好无损!
如果不是魂穿到了别人身上、陈圣杰怎么也想不明白,残疾的左手、为何会在一夜之间完好无损?
作为一名经过网络小说洗礼的新世纪青年、对于穿越这种事儿,陈圣杰并不陌生,时常在看小说时、都幻想着自也能穿越一把,过一过小说中主角的隐!
但是、现在呢?
不说其它、就从这穿越过来看到的第一眼,陈圣杰就知道、自己绝对绝对是穿越到了一个乞丐身上。
“乞丐啊!我这个穿越起点也真是够低的!”扯了扯身上破布条似的衣服、陈圣杰一脸无奈地说道。
然而、就在这时,一件更加让他无奈的事情发生了:
“咕咕咕咕……”
“……”
一阵咕咕叫的声音自肚子中响起、同时一个“饥饿难忍”的惑觉也直冲大脑,让阵圣杰的脸色瞬间就黑了下来:
“尼玛、魂穿就魂穿吧!也不让我穿到好点儿的地方?不需要多好、至少也得让我能有口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