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朗气炸了肺,从来没有人敢这么和他说话,更何况是这么一个细胳膊细腿的小豆丁。
他大步上前,浑圆的身材气势迫人,虽然和墨斐高矮差不多,但横向上足以抵得上七八个陆飞粗。
麻朗指着墨斐残酷笑了,他望着苟族人道:“苟族人没有人了吗?派这么一个小豆丁来送死!”
苟族人没有说话,只是担心的看着墨斐,不知这个少年人到底怎么对付麻朗。
“待会满地找牙的时候希望你还能笑的出来”
墨斐左手持盾在前,右手持锤在后,两者相击,发出咔吧咔吧刺耳的声音。
麻朗嗤笑道:“我认识你,前天被厉聚鹰一箭穿胸的那个小贼,穿的挺风骚的,跟个花孔雀一样,你的那套衣服呢?”
墨斐撇嘴道:“杀猪的时候谁穿正装啊,弄脏了怎么办!”
“我要扒了你的皮!”麻朗忍不了了,抄起武器就杀向墨斐。
麻朗的武器是一把短刀,因为体型的缘故,其他类的长兵器并不适合他,他圆滚型的身材在地面弹跳,从不可思议的角度袭杀对手,长兵器只能妨碍他的动作,而短刀适合持拿,能伴随他的滚跳,将杀伤力最大化。
墨斐全神贯注的盯着麻朗的动作,能躲就躲,不能躲就拿盾牌格挡。
但他毕竟经验太少,和胖墩对练的时候大多是凭借过人的体力来和对方纠缠,真正实战的经验虽然有,但和麻朗这种老油条差的不止一个档次,就算是胖墩也不是麻朗的对手,更何况连胖墩都不如的墨斐。
墨斐力量不如对方,经验不如对方,整个对战过程几乎就是麻朗一个人在戏耍墨斐。
虽然多次封堵住对方的进攻,但是,那种沛然大力将他撞的接连后退,麻朗的短刀划过他的大腿,上在面留下一道道血痕。
对方并没有打算立刻杀了他,反倒是真想扒了他的皮,也在折磨苟族人的意志。
“供奉,回来吧!你不是对手!”苟族战士目龇欲裂,真的看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