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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刈麦(2 / 6)

五伦在平日耳提面命中,经常把大新其他军队称之为“贼民之兵”,而第五营是“护民之兵”,要求泾渭分明。

他给守卫特武南界的当百、士吏们放了权,若安定郡贼民之兵过界祸害百姓,直接把他们当盗匪痛击就行。

这一带刈(yì)麦快结束时,里中的父老很有眼色,让妇女们脸上抹了泥巴躲远些,他带着一群老头子携壶提浆,战战兢兢地过来犒劳第五营士卒。

臧怒粗眉毛松弛,笑容倒是很好:“都刈完了?”

父老忙道:“亏得将军为吾等守着,不必担忧盗匪来扰,都收完了。”

水和食物是可以接受的,臧怒来者不拒,让士卒们该吃吃该喝喝,但当父老们提出将打得的粮食分他们一车作为犒劳时,臧怒却肃然摆手。

“我不是什么将军,再者,若是被伯鱼司马知晓,是要严惩的,父老莫要害我。”

同一个烽燧,还有隶属于宣彪的“军法吏”盯着呢,他们都是性格偏执之辈,守的是第五伦定的规矩,事无巨细都要上报。不拿百姓一针一线做不到,但大车大车拉却要立即喝止。

按照第五伦“军民要打成一片”的要求,臧怒蹲在地上,和父老闲聊开了:“老丈,吾等也是穷苦人家出身,我过去甚至是田奴,你看这手上的老茧,都是握镰刀握出来的,知道地里的苦。伯鱼司马说了,该征的粮,都含在秋后的田租里了,没有额外的赋。汝等交给官府,官府再给吾等作为粮饷,足矣。”

给第五营的粮,特武县是不敢揩油的。

等父老们千恩万谢告辞后,还是有士卒看着他们拉走的粮食和农妇咽口水,乘着军法吏不在,问臧怒道:“臧当百,我还是不明白,虽说伯鱼司马让吾等每顿餐饭前都要喊‘吾等衣食皆取之于民,故要当护民之兵,不得残害百姓’。”

“可粮食衣裳虽是平民百姓所种所缝,但若没有伯鱼司马掌军,也不会白白给吾等啊。”

这几个士吏、什长有些不忿,他们过去饱受欺凌不假,但对欺辱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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