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种!很多年没有人,敢这么跟我说话了!”郑千钧笑了好一阵子才停下,紧接着,他的脸色露出了嘲讽和玩味的神色。身为阳城市富豪,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几乎就相当于一尊神,一尊无所不能的神。
而在郑千钧眼中,秦斌只不过是一只蚂蚁,如果他郑千钧愿意,随时都能让秦斌消失在阳城市。而且,等做完这件事情,他郑千钧还不用担心麻烦上身。
郑千钧觉得特别的好笑,眼前的小伙子,就像是小说中的唐吉可德一样荒唐可笑,永远都不知道自己的真正斤两,而且还信心十足地去挑战巨人。
心中这么想着,郑千钧觉得应该再给秦斌一次机会,他笑眯眯看着秦斌,道:“年少轻狂可以理解,毕竟我当年也是这样!不过,狂过了头,那可就是愚蠢了!我可以原谅你,也可以当做没有听见你刚才的话,而且还能再给你一次选择的机会!”
顿了一下,他接着道:“不过,你可要想好了,这是最后一次机会!”
“刚才的话我不想再说第二遍了,如果你们现在低头认错,或许一切都还有缓和的余地!”秦斌挑了挑眉头,针锋相对地道。
“好,很好!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这一下,郑千钧终于怒了,像他这样的大人物,能见秦斌一面,就已经很给秦斌面子了,但没有想到,这个年轻人居然这么不识相。他可是阳城市第二富豪,神一样的人物,什么时候被一个蝼蚁平民如此对待过?
居然这个年轻人这么不懂事,那就让他下辈子好好学学怎么做人吧!造纸厂厂房那么多,机器那么多,弄死了这小子,扔进粉碎机中,然后在打入纸浆,连神仙都找不着!
想到这里,郑千钧突然拍了拍巴掌。
啪啪——
随着两道清脆的声音落下,办公室的门突然被人打开,从外面冲进来六个身材魁梧、气质彪悍的大汉。这些人都有不凡的身手,跟随郑千钧多年,可以说是他的死士。只要郑千钧一声令下,就是让他们去杀人,他们都不会有丝毫的犹豫。